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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 | 青年遗产联盟沙龙纪要Vol.8:起源与终结:文化遗产研究的知识基础和社会功能
2025-12-09


“青年遗产联盟”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北京)发起。

伴随着遗产保护运动在全球范围内的展开,今天的遗产学科交叉意味浓厚。我们希望借助当下的这种多元性、开放性和突破性,邀请来自不同母学科的学者进行交流碰撞,让青年学人在继承自己学科传统的同时又有立意出新、勇于突破的一面。






主题

起源与终结:

文化遗产研究的知识基础和社会功能

引言人

段牛斗

嘉宾

贺鼎、徐桐

时间 地点

2022年11月5日  知造局

参与人员

【线下】

段牛斗、徐桐、贺鼎、李光涵、李菡纯、

段睿君、王小溪、张剑葳、孙立娜、杜林东

【线上】

郭博雅、燕海鸣、何贝莉、范佳翎、侯实、

商晨雯、傅舒兰、孙静、罗攀、周小凤、

王思渝、周孟圆、郭子健、潘曦、解立


排序依照发言顺序

人员简介详见文末


摘要

引言人阐述了目前文化遗产学科面临的问题和机遇,分析学科建构的路径,分享了在高校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沙龙主要对文化遗产学科建设与专业教育展开讨论。包括:文化遗产的知识和方法源流、文化遗产与现代性、文化遗产的边界、学科划分与研究实践存在的矛盾,以及高校教育与行业需求、课程模式与人才培养、理论研究与技术实践关系等问题。


关键词

文化遗产学科;知识基础;社会功能;

文化遗产专业教育


讨论主题

文化遗产学科建构

文化遗产教育



文化遗产学科建构


段牛斗:

我经常说自己是从事“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但是文化遗产领域究竟能否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学科,或者作为教育部批准的专业,或者说已经具有较为完备的理论基础。在很多研究中,常有一种价值倾向,将遗产、文物、文保单位视为单一的、均质的存在,忽视其中的复杂性、矛盾性和多元化,导致文化遗产研究的知识基础和社会功能被弱化——所以我将这一点作为本次沙龙的主题。


中央美术学院李军教授发表过一篇文章——《起源与终结:从瓦萨里到但托的现代艺术史体制研究》,其中提到但托的“艺术终结论”等一系列观点——认为博物馆、美术馆是艺术的坟墓——并非意味着艺术停止发展,而是一种现代性的艺术史观。我认为这样的论断比较符合目前文化遗产研究的基础:塑造遗产化叙事的同时,这一逻辑也在被批判性观点所消解——建构的同时也存在解构。而关于“批判性文化遗产研究”,也已经成为学界热点,不过,这一议题一旦被学术化,也必然面临被消解的可能性,只是在不同遗产类型的语境下,从建构到解构的过程有所差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很多学者较早意识到这一点,并开始反思“非遗化”带来的各种效应,而在建筑遗产领域,这种视角、观点也已经出现,希望在今后得到进一步发展。


我和徐桐、贺鼎两位老师一直有所交流,我们本科都不是文化遗产专业,因为以前没有名为“文化遗产”的专业,这一领域的从业者多来自建筑学、考古学、艺术史等学科背景。文化遗产作为学科存在的时间非常短,所以在教学当中就会出现很多问题,首先是如何描述文化遗产学科,相信这也是高校文化遗产专业很多教师面临的状况,我在此尝试做一些初步的分析:


第一,对文化遗产从业群体进行关注。需要从来源、背景和心理认同等方面分析,如果某一群体缺少长期的时间演进过程,内部一致性不强,文化认同有限,也就很难产生相对独立、完整的叙事。文化遗产具有很强的学科交叉属性,目前尚未形成完整的知识基础——在不同的语境当中,“文化遗产”可能指代完全不同的内容,学科的内涵、外延并不清晰,很多时候难以形成稳定的论述,对话、交流便无从谈起——因此,我们必须先清楚自己学科的发展状况与所处阶段


第二,任何学科都有特定的研究方法。那么文化遗产的方法是什么?就建筑遗产保护而言,基本存在一条关于勘察、规划、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路线,这种路线来源于建筑设计、城乡规划等专业,在改革开放之后又与建筑市场密切结合,具备高度的技术自洽,但往往容易弱化理论思辨,呈现出一定的工具化倾向。这一方法体系主要对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发生作用,但由于建筑遗产在文化遗产各种类型当中的重要性,所以更容易产生社会影响。我个人觉得,任何一种方法都有长处和局限,既然从事文化遗产研究,应当在熟悉自己专业的方法之外,还应当对至少一门相关学科有所了解和实践——在使用某一方法的过程中要思考其局限性,然后对其它学科的长处有所关注,扬长避短,才能有所收获——可能类似所谓的“木桶理论”。


第三,学科的边界问题。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交叉性,需要强调历史、工程、艺术等学科基础,不过,遗产不等于上述学科的简单相加,而应当是有机结合。因此,很多语境下的文化遗产研究并未能突出“遗产”的导向和意识,仅仅是借用比较时新的“文化遗产”称谓替换了文物研究、古代艺术、古建修缮或民间文艺等原本存在的研究领域,这一做法实际上稀释了“遗产”的独特性和“保护”的功能性——遗产可以来自历史时期或边缘社群,但遗产保护和研究必须具备现代性对于文化遗产的学科及研究应当存在一个边界,不一定非常清晰,但必须是显而易见的。不过,目前的情况是,相当一部分从业者对此尚未形成基本共识,但不可否认的是,相关学科的整合程度和规模已经逐渐加强,假以时日必将有所成效。


除此以外,我们还需要辨别遗产研究中一些不够严谨,却又常见的做法:关于国保的研究,应当重视文物登录制度所以依赖的知识基础和社会背景,需要知识考古的意识。关于世界遗产的读物,应当改变以公约内容、各国世遗项目加中国申遗成果介绍的模式,借鉴文化研究的视野……遗产研究需要走出资料收集、工程设计或成果汇编的局限。学术研究首先要具备严肃性,尤其是文化遗产研究,基本的历史观念不可或缺,在此基础上才能有所共识并提升层次。


另外,我们也要思考,文化遗产不同于历史学、艺术学等“元学科”,遗产研究的视角是独特性的,但并非“元方法”,所以遗产视角对于其它领域的意义需要一定的案例支持,才能有理论总结。很多关于文化遗产的论证看似热闹,实际上由于尚未建立学术共同体,各遗产类型所依赖的知识和方法依然存在壁垒,学者群体之间缺乏了解和共情,所以经常难以抓住问题的根本,结论不一定具备典型性——对此,青年遗产沙龙无疑有很大贡献,给大家提供了交流、讨论和发展的可能性。


对于文化遗产的内涵,不同层级、类型之间的联系也非常复杂,包括馆藏文物、建筑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调查、干预与理论的关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社会公众的关系等。我们在讨论遗产的时候,一定要清楚自己身处哪一层级或哪种关系之中,如果层级关系不明确,所关注的重点也可能完全不同。


徐桐:

通常,我们将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工作分为两大部分,一个是保护实践,一个是理论建构。前者的讨论主要集中在诸如各种公约、准则、指南、法规和标准等,目标是建立遗产保护实践的体系、标准和规范。后者目标是通过批判性地认知文化遗产体系历史演变过程和运行结构,揭示保护实践所反映的群体价值、集体认同和话语体系等。


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反思性认知,我认为有一下几个关键点需要我们关注:


一个是现代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发生。一定程度上讲,现代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源在于现代性的建立,17-18世纪的启蒙运动及其之后伴随的一系列关于公共权利、公共领域的讨论为此奠定了基础。1789年法国大革命标志着从近代转入现代,历史建筑、遗迹能够从皇家、私人财产变为国家、民族的共同目标进行保存,这一历程建构了文化遗产诞生的基本叙事,也是现代性的体现。我们回顾日本明治维新、中国戊戌变法后国家遗产保护制度的建立,也符合这个现代性过程。


上述现代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源起史,也为其留下了“现代性”的烙印。正如法国哲学家布鲁诺·拉图尔在其著作《我们从未现代过》一书中指出的,从笛卡尔开始,现代性中就牢固地构建起了进步史观、二元论等根深蒂固的认知藩篱,这也直接影响了现代文化遗产保护叙事的底层逻辑


首先,从进步史观看。现代性将人类对时间、历史的认知从中世纪神学的循环史观带出,转换为线性史观。并在社会进化论等影响下,进一步讨论中增强了进步性、发展性的认同。在现代进步史观的影响下,使得我们将现在与过去割裂,也促成了我们常常将普遍认知中经历时间洗礼,具有历史价值的文化遗产与当下日常生活的剥离,并进一步成为民族国家文明成就的象征和符号。如19世纪初,法国大革命后迅速将文化遗产变为国家事业,注入国家权威话语,在遗产保护实践中又在努力建构、维护这样的话语共同体,逐渐形成以民族国家为共同体的存在。这也是文化遗产领域常见的“突出的”“典范性”保护模式。


其次,从二元论看。笛卡尔对人类精神世界、物质世界的划分经过近现代科学认知范式的强化成为解释世界的本体论基本范式。包括现在遗产保护领域普遍存在的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的划分,实际上也是现代性二元论的叙事范式。然而,从世界遗产委员会、咨询机构等对《世界遗产公约》及其《操作指南》自80年代以来开始进行的“世界遗产名录代表性”反思看,显然认知到这种二元论划分并不能代表人类所有族群解释世界的模式。实际上这也是世界遗产体系中强调的突出普遍价值存在悖论,以一种西方现代性基础上建立的典范性(突出的-Outstanding)保护模式,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少数族群与边缘地区的世界观认知,在普遍性(Universal)上具有缺憾。例如澳大利亚“乌卢鲁-卡塔曲塔国家公园”(Uluru-Kata Tjuta National Park)1987年以自然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但在当地的原住民阿南古人看来,这未能反映其将之视为祖先的栖息地的文化传统,而且进一步看,从阿南古人的世界观看,其不认同现代性建立的自然和文化分隔的解释范式,而是祖灵、动物、景观融合在一起的整体,这些讨论也促成了1992年,强调人与自然互动关系的文化景观成为世界遗产的特定类型。


乌卢鲁-卡塔曲塔国家公园

来源:https://whc.unesco.org/en/list/447


随后的1994年“世界遗产全球战略会议”和《奈良真实性文件》、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等行动和公约,都可以看作对现代遗产保护体系的修正。这一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了对现代性二元论、进步史观的反思,以及反思由于文物建筑修复师的早期实践、历史建筑所代表的文明成就等为现代文化遗产保护运动植入的建筑性保护偏重。


基于此,在1994年《世界遗产全球战略会议报告》中,强调了地理学、人类学等其他学科更多的介入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工作。上述一系列反思、实践和重要国际公约文件的出台,或可归结为遗产保护的文化性转向


然而,让我们从理论反思回到现实中的保护实践。实际上,现在《世界遗产公约》和各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我们尚未走出现代文化遗产的“典范性”保护叙事,同时权威遗产话语体系也在被不断强化。作为研究者、从业者,我们需要对这种现象保持警惕和思辨。


郭博雅:

段老师的发言中展现出了比较明显的学科焦虑,讨论文化遗产学科的边界在何处。我认为目前那些已经成熟的学科,实际上也经过了探索、发展阶段。学科处在变动之中,总体上呈现一种分化、细化的过程。当一个学科比较完备地建立起来后,会产生壁垒,而当学科还在探索的过程时,多了与任何其他学科进行交叉的机会。


段老师、徐老师的发言都指向一个根本问题,遗产保护是什么,也许我们可以反过来思考,即遗产保护不是什么,如遗产保护不应是徐老师提到的权威话语建构。我们也许可以少一些学科焦虑、多一些知识的建构,总体上,我们所做的研究都是在拓展人类对某一现象或物质的认识。


燕海鸣:

关于学科建构,我认为可通过两类人的态度来观察,一是从事实践的工作者,二是在高校的学者。前者更多讨论的是“行业”,后者更为关注“学科”。这其实两个不同的路径,也能看出工作背景对文化遗产学术和学科的认识体系是不同的。要是在两者之间建立起联系,打通壁垒,构建起一个完整的文化遗产学,我觉得其实要考虑其必要性。如果为了建设学科而建设,不能互为助益的话,那其实没有太多意义。


关于权威话语,虽然我们不断地在与其抗争,但会发现权威遗产话语仍然是大的趋势。这也指向一个根本的问题,文化遗产这个学科究竟是服务于什么、服务于谁?


贺鼎:

段老师引言的标题是“知识基础与社会功能”,我的理解是想讨论知识与功能,知识与社会的关系,也涉及知识界和社会各界的关系,知识生产和社会需求的关系等。从历史上看,不少大师给了我们一些分析视角,展现了知识的很多面向。例如,以福柯的视角看,知识是达成社会控制和社会制度的一种工具。以布迪厄角度看,知识是进行文化区隔的一种方式。


今天讨论的是文化遗产学科建设问题,也就是文化遗产学科的知识基础在哪里,遗产的社会功能又如何。这个问题(“学科建设”)的前提是,这一学科的内涵、外延是否有清晰边界,方法论是否有共识。以我工作的经验来看,文化遗产工作中,通常的情况是遇到实际问题而去形成一套非常具体化、非标准的解决方案,很难以一种成体系的知识去建构并制度化。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文化遗产确实需要学科建设,也很难进行学科建设。


例如,我一直从事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工作,从本科到博士、再到进入高校工作,我个人经历了从与物打交道(建筑学),到跟人打交道(人类学),再到跟技术打交道(遗产数据科学)的专业转变过程。也确实感觉到,文化遗产的方法论,在遇到具体问题时才会明晰,而且常常是处在多个学科的交叉地带。因此,我认为文化遗产很难称之为一个学科,它是一个空间、一个场景,在这一个场景中,不同专业的人进行对话


段牛斗:

我认为文化遗产的知识体系可能由各种遗产类型的重要性、影响力决定,应该有一个比例。打个比方,可能1/2是建筑遗产,1/4是可移动文物或博物馆,1/4是非遗——这一比例未必非常准确,但类似的结构基本是存在的,而且这一组合关系呈现动态平衡。


何贝莉:

本人博士期间研究寺院,听完几位的发言,我认为大家的讨论和我的寺院研究之间存在共通性。研究之前,我给寺院的一个预设前提是:它是一个宗教性的场所。但研究后才发现,在寺院空间中,会涉及到除宗教以外的政治、经济、人文等各种因素。寺院更像是一种象征性的资源结构。


因此我认为,不必要将自己的研究定位为某一种学科类型。同时,一旦将自己的研究对象安置到某一、或切分到不同学科体系时,会发现这种做法并不合理。虽然我的专业是人类学,但我更倾向于说自己从事寺院研究。以对象为一种概念界定,能将对象关联的不同层级、领域都囊括进来


刚才贺鼎老师提到,他工作经历中的大数据介入文化遗产研究,我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方向,大数据的应用实际上跨越了学科分裂这道鸿沟,能够在整体上对某一对象形成宏观的生态、人文考察。


李光涵:

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文化遗产的具体学科内涵。我在美国学习,以及此后从事的都是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在如何保护。同时在美国读书期间,大家来学习文化遗产保护都是将其作为一个课题,毕业后会从事法律、政治、媒体等不同专业,所做的工作可能会与文化遗产议题有所交叉。学习文化遗产本身就出于一种跨学科的目的,以其他专业为立足点来讨论这件事情。


范佳翎:

和李光涵老师相似,对于文化遗产研究,我的出发点在于保护。


侯实:

我本人曾经主要做建筑遗产保护实践,来到复旦以后,杜晓帆教授经常问我们“为什么要保护文化遗产、为谁保护、保护下来做什么”之类的问题,这些问题很难回答。


我自己这些年主要在云南红河州做调研,红河州集合了多种类型的遗产:古城、乡村、工业、铁路、非遗等,几年下来大概慢慢理解了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是要做什么,并探索一些方法,但想要用文章说清楚,目前还是困难。


       



来源:http://www.hh.gov.cn/fljxzthz/lyhh/rmjd/


复旦文化遗产方向的核心任务主要是做“遗产价值”研究,我认为价值研究也许是培养朱光亚先生所说的文化遗产保护“能主之人”的路径,通过价值研究,可以从宏观、中观、微观等层面解决为什么保护,保护什么,怎么保护等问题,相关的保护策略和修缮措施也更具说服力


商晨雯:

2018年北大考古文博学院举办过一个关于博物馆学的会议,当时意识到国外学者基本已经不在讨论博物馆学的内涵,辨识博物馆学的定义,大家似乎已经默认现实需要博物馆做什么,博物馆就可以与相关学科进行交叉,开展研究和实践。文化遗产可能也会有这样的趋势。


李菡纯:

我主要在从事遗产相关的实践工作。一般而言,在传统的文化遗产保护中,做遗产价值阐释、理论建构的人中考古文博出身比例较高,注重文本化的阐释;在具体规划与建设中通常建筑、规划、景观出身的人比例较高,更注重相关实践的落地程度。这样较为固化的人员构成源于在一开始就已经二元化的劳动分工



文化遗产教育


段牛斗:

我在中央美术学院主要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课程以及建筑遗产、文物保护等相关内容,突出造型艺术的特点,但仍然以遗产保护为导向。“非遗概论”课程内容包括:从民间美术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导论)、民间文化艺术概述、前遗产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史、“遗产化”的批判与反思(总述)以及案例与实践。在教学当中尚有一些未能解决的问题:讲述民间美术时,会发现其理论基础可能并非源于“非遗”,而是民俗学或民间文艺。另外,诸如医学、体育是否纳入课程范围,都存在探讨的空间


除了这些课程以外,我们还开设了两门常设性讲座课程,“博物馆研究”与“建筑遗产研究”,每年各有一次。与文博或建筑专业相比,美院相关课程在知识上并无区别,优势是可以聘请到更加多元的授课教师,可以使美术专业的学生接触到遗产保护的前沿、核心议题,避免长期停留在兴趣或理论层面,因为遗产研究虽然需要理论基础,但根本目标还是面向保护——这一点是非常确定的


我们还设有一系列学术活动,如“文化遗产论坛”学术讲座,已经进行了7年,每年10次,共计70次。另有每年一次、连续6年的“文化遗产学术周”系列讲座。


文化遗产论坛”部分学术讲座海报

来源:段牛提供


总之,需要探讨从教学、科研层面建设“文化遗产学术共同体”的可能性,以及提升文化遗产相关专业学生从事这一领域工作的机会——文化遗产学科的学术建设固然重要,但同样重要的是学生毕业后的去向和发展。在择业过程中,遗产专业的学生应当具备跨学科、跨行业的意识,积极应对社会,但也需要保证一定比例的毕业生从事本专业。实际上,实践需要存在于一定的基础之上,基础可以是考古学、建筑学、艺术史、科技史、人类学或其它,在基础上突出遗产保护的共性,进而交流、融汇,建立比较完整的遗产专业教育体系。


燕海鸣:

我们院这两年招收的人员,出身专业一般都是建筑学、历史学、考古学或艺术史,人类学、社会学相对较少。我现在有一个困惑,现在很多学校开设了文化遗产专业,这些专业的学生毕业后,能找到工作吗?以及文化遗产在作为专业,在高校究竟在教授什么内容,是什么样的体系,体系设计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段牛斗:

就我所掌握的情况而言,美院学生从事遗产保护的还是少数,但随着相关专业的开设,就业问题将会变得非常突出,需要建立完整的遗产课程体系,保证对遗产感兴趣的学生能获得实践机会,并在毕业后顺利进入遗产行业。


我们的尝试是在本科阶段开设涵盖博物馆、建筑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课程体系,让学生对文化遗产有比较全面的了解,为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奠定基础。同时,聘请校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兼职研究生导师,提供学科交叉的可能性。总之,使学生开阔视野,培养兴趣,加强实践,提供更加多元的就业途径


在央美兴办“文化遗产论坛”等学术活动的主要目的包括:扩大央美遗产学科的影响,带来新的知识和方法,扩展学生的视野和机会。


开设课程的过程当中,需要注意到基础学科的关系,例如非遗课程需要强调与人类学、民族学和社会学的渊源,建筑遗产课程包括中国建筑史学史、文物建筑保护史等内容;要注意与其它院系课程的区分度,博物馆等课程突出遗产保护的导向,近年来的主题均贯彻了这一模式:美术史与博物馆、博物馆与人类学的共构、文物修复的历史与文化语境,2023年将是“博物馆与社群”。总之,要突出“造型艺术之于文化遗产”的特色


关于学科、行业的未来发展,需要形成完备的链条,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高等院校在本硕博阶段都有文化遗产相关专业分类,而且要有足够多的大学开设,形成基于各基础学科特点的遗产研究视角,学校能够了解校友资源的分布……总之,形成产、学、研的完整链条。显然,人文社会学科的专业设置不能完全市场化,但是也不可能完全割裂与社会的联系,需要在学校、学科、学生与社会之间寻求比较合适的度


侯实:

关于学生培养,复旦的情况是,本科暂时没有分专业,但每个学生有侧重。选文化遗产方向的较少,而选博物馆的最多。研究生有大概一半的学生具有跨专业背景,毕业后基本能够从事相关行业。在培养中也存在问题,比如我们大多数都是文科生,在制图等技术环节有所欠缺,这使得难以达到全面培养遗产保护“能主之人”的目标。


傅舒兰:

根据实际经验,调整专业课程和教学内容的设置,往往受已有教学体系的牵制。不但有教学计划的总体课时限制,新设课程必然涉及到教师个人教学任务的调整,同时教学计划的前置性,也会导致拟定计划与实施之间有一个顺延的时间差,因而不太可能像设计院一样对市场需求做出迅速的反应。当然,成体系的教学安排也往往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磨合调整,也不是一两个学期能够筹备出来的。


范佳翎:

文化遗产保护的培养与教学,可以从两点出发,一是对象的认知,二是保护的能力。


第一点我认同何老师说将寺庙当做一个整体研究对象,对遗产对象的认识要全面、综合,对于同一遗产对象,不同学科都可以介入研究,将文化遗产作为一个课题。对象越丰富,交叉的学科也越丰富,介入学科越多元,对遗产的认识也会更深入。近二十年来,遗产的类型和内涵得到了极大的扩展,我很鼓励学生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遗产对象进行研究。


第二点,围绕不同遗产对象究竟采取何种保护措施,实施何种保护工作。这又涉及对不同遗产对象的价值研究、空间规划方案以及具体维护修缮的科学技术手段等等保护能力。在教学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必须传授相关的基本保护理念,传递正确的价值观,然后才是为学生开设相关培养技术能力的课程,如测绘、科技保护、新媒体等等,这些也应该根据学生们的能力和兴趣让他们选择。


对于学生的就业,我持开放态度,希望学生能够有更多元的就业去向,且不一定非要从事与文化遗产直接相关的工作,但需要能够坚守在学校内学到的历史观、价值观。


段睿君::

关于专业的认同,我不觉得需要有太强的危机感,可能跟我高等教育阶段经历的学校、学院、专业比较多元且不甚“强势”有关。教师可以鼓励学生进行更多的职业选择,也借此可以扩大母学科在各个领域的影响力。


今天下午刚参加了昆明理工大学刘妍、唐莉老师组织的面向建筑学本科低年级的“轨道之外”主题分享会,就是在向学生展示更多的职业发展可能性。因为在高速发展的当下,不论高校老师还是学生其实都清楚学校与市场具有相当的距离,且市场需求的复杂变化高校内的教师很难摸清楚——比起具体的工作岗位、就业技能的指导、传授,教育者能够在能力范围内提供更包容多元的新信息,并成为“走廊里能看得到的榜样”,就非常可贵且效益持久了。


王小溪:

 我在北大考古文博学院从事教学管理的工作,今天大家讨论的文化遗产等概念在教学中有很多实际问题。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是我们没有文化遗产保护的本科专业,硕士、博士却有这样的方向,那么生源必然只能来自于其他学科,面对不同的知识结构,如何建设普适的课程,就是一个问题。从目前的学科设置、教育课程设置来看,各高校依据自身专长,更进一步厘清文化遗产保护学科建设的重点和边界,才能更好地培养相关人才。


张剑葳:

我谈一下北大考古文博学院的遗产教育问题。我们学院以考古为主导,那么作为我们学院的文化遗产学生,核心竞争力是什么?这一点我还在持续思考,2022秋季新开了两门课,想做一些这方面的探索。我记得朱光亚老师以前在课上提到,建筑遗产的教学也许可以参考MBA的教学方式,即案例式教学,在每个案例中解决具体的、不同的问题,在积累经验的过程中去学习这门学问。


大家谈的问题都非常实际,我想说一些不太实际的事情。北大曾经邀请罗德尼·哈里森(Rodney Harrison)来做演讲,他提到自己做的两件事给了我很大触动。一是垃圾考古,即人类生产生活产生的废料如果是人类遗产记忆的一部分,它们去了哪里,应该如何对待。二是,如果需要向外太空发送一份人类文明的清单和实物,我们应当选什么来代表人类的文化和文明?(我记不太清晰了,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那个清单里有一张披头士的唱片)。这种问题看似不切实际,却是在学理上探讨文化遗产的边界究竟在何处,属于探索极限的问题。我听了很受启发,感觉这似乎应该是高校应该去做的“没有用”的东西——“无用之学”


当然,熟悉我教学主张的同学其实很清楚,我非常强调通过实践教学让学生掌握实操能力。除了学生最终有其就业导向,还在于文化遗产的实践工作中,问题都是具体、实际、亟待解决的。但既然文化遗产成为高校学科的一部分,就应当也为学生提供理论思考和持续思考的可能性。在这样的学科体系中,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去发展建设自己的能力,既包括理论思考能力,也包括实践能力。


孙立娜

大家在担忧文化遗产的教育和核心竞争力的问题,我持一个比较开放的和乐观的态度,甚至因为教育背景和思想认同的问题,我认为没有太大必要去定义一个学科。因为在讨论学科到底是什么、给它下定义的过程,往往也是一个试图将学科固化和权威化的过程


我博士在UCL就读,UCL的建筑历史与理论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培养过程中,都特别强调批判理论和建筑理论的结合。批判理论体系是源自于二十世纪初法兰克福学派的一些思想,后又包含后结构主义、女权主义、精神分析、身体政治等研究领域的核心思想。这些思想流派的共同点也就成就了这个理论体系的内核,它是通过批判一些“规范化的”的态度来启发和解放读者,去关注、结构和改变一些既有社会建构的“权威”中存在的不公平、不理性。在这种思想认同下,我个人就对任何“权威化”的过程保持警惕,我觉得学科是可以在研究写作和保护工程等的多重实践中“野蛮生长”的,并且更为拥抱这种野蛮生长


张剑葳老师谈到了赋予学生主动性,根据自己的兴趣去发展建设自己的机会,我很认同。我想到当代艺术中很流行的一个概念,即兴,也是在这样一个去权威化拥抱解放和自由的理念下,个体发挥最大创造性的一个创作模式。现在这个概念在年轻人的艺术活动中很流行,甚至衍生到日常的运动活动中,比如近年来兴起的飞盘运动,男女同场竞技,拒绝裁判来定义规则,背后也有这个一个共通的内核。我想我们没必要坐在一起特别苦恼学科的内核到底是什么,不管是专家、老师、学生、工程从业者的工作都是一个实践的过程。


杜林东:

张剑葳老师举哈里森的例子,让我想到贝尔纳(J. D. Bernal)《科学的社会功能》一书中的观点,这与哈里森的研究有不同之处。贝尔纳的基本观点为科学应当为每个人服务,科学有其社会作用,若能够有计划地利用,科学将大大改善人们的生活。贝尔纳的科学社会学思想对新中国科学系统、高等教育系统等建设影响深远。而文化遗产具有强烈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交叉的特点。


在科学史上,存在过关于计划与自由的争论,自由一派认为计划性否定人对知识的自觉普遍的兴趣,忽视了科学知识的动机(追求真理,建立符合经验事实的世界图景)。我们现在似乎更倾向于自由的话语,同时贝尔纳观点具有一战及战后萧条的背景。但不可否认的是,具有功利性的,与实践、应用紧密结合的计划性科学发挥过重要作用。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增长与同期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对比就是典型一例。


也许一个较为根本的矛盾是,如何保持社会的科学需求与科学自主性的平衡关系



以上发言内容于2023年3月25日修回

-完-


参与人员简介

向上滑动阅览

段牛斗

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讲师

徐桐

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副教授

贺鼎

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副教授、院长助理

李光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北京),主任助理

李涵纯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师,伦敦大学学院巴特莱特建筑学院硕士

段睿君

北京故宫文化遗产保护有限公司设计师,伦敦大学学院巴特莱特建筑学院建筑史硕士

王小溪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助理研究员

张剑葳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副教授

孙立娜

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讲师

杜林东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

郭博雅

哈佛大学设计学院,讲师

燕海鸣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

何贝莉

中央美术学院实验艺术与科技艺术学院,副教授

范佳翎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考古学与博物馆学系,讲师

侯实

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讲师

商晨雯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北京大学赛克勒考古与艺术博物馆,馆员

傅舒兰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

孙静

泉州师范学院中国泉州文化遗产研究院,副教授

罗攀

中国民族博物馆研究部,副研究馆员

周小凤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科研博士后

王思渝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助理教授

周孟圆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讲师;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博士

郭子健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助理研究员

潘曦

北京交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教授

解立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副研究员




会议记录、整理:杜林东

整理审核:李光涵、王思渝

公众号编辑:杜林东、朴俐娜

终核:沈睿文、张剑葳


本文编排版权归“北京大学文化遗产研究”所有。

所有发言内容为发言者本人提供,版权归发言者所有。

欢迎转发,如需转载请与“北京大学文化遗产研究”后台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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